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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起重机使用的一些注意事项

起重机是指在一定范围内垂直提升和水平搬运重物的多动作起重机械。又称天车,航吊,吊车。起重机主要包括起升机构、运行机构、变幅机构、回转机构和金属结构等。

起升机构是起重机的基本工作机构,大多是由吊挂系统和绞车组成,也有通过液压系统升降重物的。运行机构用以纵向水平运移重物或调整起重机的工作位置,一般是由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和车轮组成。

变幅机构只配备在臂架型起重机上,臂架仰起时幅度减小,俯下时幅度增大,分平衡变幅和非平衡变幅两种。回转机构用以使臂架回转,是由驱动装置和回转支承装置组成。

金属结构是起重机的骨架,主要承载件如桥架、臂架和门架可为箱形结构或桁架结构,也可为腹板结构,有的可用型钢作为支承梁。

使用注意事项

1、每台起重机必须在明显的地方挂上额定起重量的标牌。

2、工作中,桥架上不许有人或用吊钩运送人。

3、无操作证和酒后都不许驾驶起重机。

4、操作中必须精神集中、不许谈话、吸烟或做无关的事情。

5、车上要清洁干净;不许乱放设备、工具、易燃品、易爆品和危险品。

6、起重机不允许超荷使用。

7、下列情况不许起吊:捆绑不牢;机件超负荷;信号不明;斜拉;埋或冻在地里的物件;被吊物件上有人;没有安全保护措施的易燃品、易爆器和危险品;过满的液体物品;钢丝绳不符合安全使用要求;升降机构有故障。

8、起重机在没有障碍物的线路上运行时,吊钩或吊具以及吊物底面,必须离地面2m以上。如果越过障碍物时,须超过障碍物0.5m高。

9、对吊运小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允许两个机构同时动作;吊大于额定起重量50%的物件,则只可以一个机构动作。

10、具有主、副钩的桥式起重机,不要同时上升或下降主、副钩特殊例外、。

11、不许在被吊起的物件上施焊或锤击及在物件下面工作有支撑时可以、。

12、必须在停电后,并在电门上挂有停电作业的标志时,方可做检查或进行维修工作。如必须带电作业时,须有安全措施保护,并设有专人照管。

13、不许随便从车上往下乱扔东西。

14、限位开关和联锁保护装置,要经常检查。

15、不允许用碰限位开关作为停车的办法。

16、升降制动器存在问题时,不允许升降重物。

17、被吊物件不许在人或设备上空运行。

18、对起重机某部进行焊接时,要专门设置地线,不准利用机身做地线。

19、吊钩处于下极限位置时,卷筒上必须保留有两圈以上的安全绳圈。

20、起重机不允许互相碰撞,更不允许利用一台起重机去推动另一台起重机进行工作。

21、吊运较重的物件、液态金属、易爆及危险品时,必须先缓慢地起吊离地面100~200mm,试验制动器的可靠性。

22、修理和检查用的照明灯,其电压必须在36V以下。

23、桥式起重机所有的电气设备外壳均应接地。如小车轨道不是焊接在主梁上时,应采取焊接地线措施。接地线可用截面积大于75mm2的镀锌扁铁或10mm2的裸铜线或大于30mm2的镀锌圆钢。司机室或起重机体的接地位置应多于两处。起重机上任何一点到电源中性点间的接地电阻,均应小于4Ω。

24、要定期做安全技术检查,做好预检预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