客服热线:151-0330-0858

电子警察威力大 半年查违53万多宗

   高清技术的应用,使得采集的图像在清晰度上有了大幅提升,与原有的“电子警察”监控设备相比,这些高清抓拍摄像头还实现了360 度旋转,监控的内容也从闯红灯信号、压黄线等,扩展到车牌识别、违法停车、闯禁行、违法调头、违法变道、违法超车等数十种,同时还能通过调拉焦距实现对路面的动态监控,甚至连驾车司机都能看清。鼠标“拖拽”着画面来回移动,周围几个方向的状况一览无余。

  

 

  2017年上半年,深圳市固定式电子警察达到了1710套,覆盖了全市主要路口及重点路段,共查处53.36万宗交通违法。

  2017年上半年,全市固定式电子警察设备累计查处闯红灯、冲禁令、超速等24类交通违法53.36万宗,较2016年上半年的22.68万宗上升了135.27%。

  从查处类型分类数据看,“非深限外”即外地车在我市限行时间上路违法行为查处量最高。2017年上半年,监控二期项目密集启用了200余套卡口车牌识别点,可以大面积覆盖“非深限外”的路线和区域,特别是原特区外的区域,使得该违法类型的查处量仅上半年就已超过了2016年全年的总量。

  交警部门提醒广大外地车驾驶员,在工作日早晚高峰期间,也就是早上7时至9时,晚上17时30分至19时30分,共4个小时,在我市福田区、罗湖区、南山区、盐田区四个行政区域内的所有道路及原特区外部分繁忙道路和繁忙区域禁止上路行驶。

  此外,2017年上半年电子警察查处的交通违法,已经接受处理的违法309834宗,已处理率为58.05%。《深圳经济特区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第五十一条第二款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超过四十五日未处理完毕的,应当按照机动车违反禁行、限行规定对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予以处罚。2017年上半年,交警部门共查处机动车违反停驶规定的冲禁令违法31433宗。